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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量居高不下 噪声污染不只是“有点吵”的小事
发布时间:2019-08-22点击数:1328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
导读:噪声污染在全国的环保举报中,一直位居前列,是环境治理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尽管如此,仍有很多人忽视了噪声污染,资料显示,噪声污染对人和动植物都存在不可逆转的损害,国家和各个地方对噪声污染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许多地方开展了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今日,生态环境部通报7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办理情况,数据显示,在全国接到的举报中,噪声污染仅次于大气污染,位居第二,占比近40%。一直以来,很多人忽视了噪声污染,噪声污染不再是“有点吵”的小事,也是环境治理中有所缺失的问题之一。
 
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专业人士表示,噪声分为社会噪声、交通噪声、企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四类,所带来的损害具有不可逆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噪声污染已经和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固体废物污染一起被认为是当今社会的四大污染公害,对噪声污染的防治也相应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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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国家颁布了几十个噪声监测规范方法标准,除此之外,2018年我国相关部门对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修改,其中对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做了具体的要求,并明确表示将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企业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早噪声污染应该怎样防治呢?很多地方针对地方的自身情况,也出台了噪声污染防治和管理的办法,还有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固定设备和工业噪声等专项整治行动。总体上来看,各地方对各种类型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大同小异,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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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来看,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噪声污染源是夜间建筑施工、餐饮风机等和广场舞。针对这些,沈阳、海南和甘肃等多个城市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降噪措施设置和运行情况、噪声达标排放情况,重点查处噪声扰民行为。
 
说到检查,很多人不清楚噪声污染是由哪个部门来监管的,如果受到噪声污染的侵害,该怎么办?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监督管理,比如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噪声实施监管管理,公安机关、城管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对交通噪声和社会噪声等实施监督管理。
 
遭遇噪声污染,可以选择投诉,也可以进行诉讼,统计结果显示,通过诉讼解决的噪声污染侵权案只有不到1%,大多数都是非诉渠道。不管是选择哪一个渠道,都表明了人们对“噪声也是严重污染”认识增强了,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和各地方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未来人们会享有越来越多的“宁静”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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