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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为何成为环境违法常客?
发布时间:2019-08-14点击数:16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8月5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污水处理厂仍然是重灾区,40家单位中有17家是污水处理厂,占比达到42.5%。

其中,河南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按日计罚4880万元。从2015年开始,这家企业几乎每年都能领到1-2个环保处罚。为何三番五次违法排污?

挂牌督办并未引起重视

据查,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又名孟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河南孟州市产业聚集区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标准为一级A标准。这一集聚区以装备制造、皮革制造、生物化工等为三大主导产业,3次入选河南省十强产业集聚区。

企查查提供的数据显示,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堪称环境违法常客。2015年,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违法排污问题严重被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实施挂牌督办。

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官网上显示,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5年以来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长期超标排放。原孟州市环境保护局两次对其实施立案处罚(孟环罚决字〔2015〕004号、10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未能实现达标排放;2015年6月9日,当时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致函焦作市人民政府(豫环函〔2015〕182号),要求焦作市人民政府责成孟州市人民政府对这一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依法查处,并安全处置脱水污泥和按规定及时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需经费。9月11日,当时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致函提出的问题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发现函件中列举的环境问题至今未得到有效解决,公司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脱水污泥乱堆乱放和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然而,挂牌督办并没能让企业及时整改。2016年、2017年,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污、擅自倾倒污泥、不配合环保检查等原因被原孟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

昔日“桥头堡”已被转手

企查查显示,这家污水处理厂由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控股,穿透层层股权结构,最后疑似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持股比例约16.668%。

而仅在一年多前,原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杭钢股份下属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永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所持有全部51%股权、49%悉数转让给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月24日办妥资产移交手续。

2011年11月8日,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永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河南孟州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式签约。项目签约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其中一期5万吨,投资约9075.4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彼时,富春紫光公司希冀借孟州项目在当地的“窗口示范”效应和“桥头堡”作用,努力做大河南水务市场。

两家环保企业究竟为何决定转让股权不得而知,但从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的过往可大致推断其中缘由,折戟河南水务市场也已成定局。企查查显示,两家企业再无可查的河南地区水务投资项目。

截至发稿,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处罚决定仍表示不服,已经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本报也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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